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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市旅游局消息,根据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的实施意见》(渝文明委〔2013〕7号),结合旅游实际,重庆市旅游局制定了《重庆市旅游局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措施》。
《重庆市旅游局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措施》原文如下:
重庆市旅游局
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重要意义,引导游客树立道德理念,提升公民旅游文明意识,提高道德素质,激发道德自觉和道德自律,自觉做文明礼仪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加强对旅行社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领队、导游等从业人员文明旅游培训,将文明旅游纳入导游、领队岗前培训、年审培训内容范围,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引导公民文明旅游的意识和能力,带动和促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提升。
三、完善领队和导游全程文明教育责任制,将旅游安全教育与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有机结合,领队和导游要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领队、导游和旅行社责任。
四、旅行社要组织游客签署《文明旅游承诺书》,提示参团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规定,做好行前说明培训、行中提醒引导、返程总结提高,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做中华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
五、建立诚信记录和不文明游客、领队、导游及旅行社“黑名单”,鼓励旅行社把倡导文明旅游纳入对领队、导游的年度考核内容。
六、旅行社、领队和导游要履职尽责、率先践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带动游客文明旅游。
七、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在充分宣传正面典型的同时,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公布热线,建立媒体“曝光台”,对不文明出行现象进行曝光。
八、积极开展文明旅行社、文明导游、文明领队创建活动,支持市内景区和旅游企业开展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游客等创建工作,培养文明旅游典型,倡导鼓励文明旅游新风,通过提升境内文明旅游促进出境文明旅游。
九、市内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要积极发布公益广告、设立文明监督岗,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游览,逐步将文明旅游纳入A级景区创建、评定、复核工作内容。
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勇于担当,对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共同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