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住我们的唯一域名:www.cqfjly.com 重庆奉节旅游 每个字第一字母 小圆点 . 字母com
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万盛经开区旅游局,局属事业单位,重庆旅投集团,出境旅行社,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游轮公司,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重庆建设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国家旅游局提出的2014年“中国智慧旅游年”这一主题,结合贯彻实施旅游法,按照“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原则,为全国和我市“两会”召开创造稳定、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圆满完成2014年旅游安全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重庆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现就认真做好我市2014年全年旅游安全、2014年春节黄金周和全国和我市“两会”期间的旅游安全和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旅游安全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定不移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按照深化平安重庆建设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市政府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防止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持续开展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旅游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能力、旅游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社会公众参与能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安全投入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旅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坚持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宗旨,做好2014年旅游安全和稳定工作。
二、2014年旅游安全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具体特点,提出全年旅游行业安全目标: 一是力争全市全年实现无较大以上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二是确保春节、“十一”2个黄金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4个“小长假”及全国和我市“两会”期间平安顺利。三是各区县旅游局要将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辖区旅游企业,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区县、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旅游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局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目标责任制,做好旅游安全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五是协调配合公安、交通、安监、质监、消防、卫生等部门,进一步落实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六是预防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根据旅游工作实际修订《重庆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处置细则》,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2014年旅游安全的工作重点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学习旅游法,严格落实旅游法各项安全规定,在巩固2013年旅游安全工作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增添措施,扎实抓好2014年全年的旅游安全工作。
(一)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旅游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召开的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要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安全保障,安全生产要再上台阶的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对安全生产时刻保持“半夜惊醒”;重点是按照“巩固、落实、深化、提升”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巩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加强安全培训等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25号令)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一系列安全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属地管理、业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安全管理原则,扎实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监管责任、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保平安、保稳定。认真开展旅游安全基层基础各项工作、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旅游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四大行动”、建设平安景区、继续推进旅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年旅游安全无责任事故目标。
(二)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
各区县旅游局要从重庆市旅游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站在对旅游者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高度,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对旅游安全的监管责任,抓好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是“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重点检查辖区星级旅游饭店的电梯、消防设施、A级景区索道、娱乐设施使用期是否在有效期内运行有效,安全人员按本单位要求巡查是否落实到位,操作人员是否有上岗证等;严格旅行社用车、各种合同环节规范,督促旅游企业扎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要与辖区内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检查督促辖区内旅游企业将安全工作及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头,使旅游安全工作成为企业经营、工作运转、人员培训等环节的中心内容,做到安全责任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成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面提升旅游安全监管和管理能力。
(三)增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敏感性,创造性地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各区县旅游局要针对旅游业出现的新业态、新形势、新方式,对安全工作措施进行认真研究,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强化新措施;及时对2014年旅游安全事故或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趋势进行分析评估,修订当地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使之更具可操作性;让旅游管理突出预防为主,做好前置管理;将旅游安全作为旅行社管理、评定或复核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重要内容,未达到安全条件要求的,发生安全事故的,坚决不通过复核、不予评定和审批,已评定和审批的,将责令整改直至取消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继续推进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工作,着手研究怎样将A级景区、温泉、星级游船责任险纳入统保示范项目工作,更好发挥示范统保项目为旅游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逐步将保险与旅游现状紧密结合,力争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率达到90%,有效增强旅行社抗风险能力。
(四)抓好2014年春节黄金周、全国和我市 “两会”期间的旅游安全和稳定工作
按照重庆市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42号文件精神,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全国和我市 “两会”是全国和全市每年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做好这期间的旅游安全,不仅是政治任务,也是扎实做好2014年旅游安全和稳定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的重要工作。各区县旅游局及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确保春节黄金周、全国和我市“两会”期间旅游安全。
全面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市旅游局将于2013年1月20日到春节黄金周期间,组织旅游安全督查组,到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和督查。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会同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出境旅行社、旅游车船等旅游接待设施,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景区的各类高风险旅游项目、游客运载工具是否在安全有效期内运行。星级旅游饭店的消防和食品卫生、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高峰时段和开展节庆活动时防拥挤踩踏进行疏散的安全预案、冬季冰雪旅游安全、旅行社租用车辆、自驾车旅游的交通组织等旅游接待的主要环节。春节黄金周期间,要针对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抽查。黄金周结束后,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加强节日值班,保障信息畅通。春节黄金周前,各区县旅游局要对外公布咨询和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黄金周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亲临工作第一线,现场指导黄金周安全工作,要继续坚持领导带班、中干领班和干部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辖区内各旅游接待单位和相关部门的通讯畅通,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和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重点抓好重要旅游时段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
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和“十一”2个黄金周,“两会”期间,清明、五一、端午、中秋4个“小长假”期间的旅游安全和稳定工作;结合春、夏、秋、冬旅游安全工作特点,加强旅游接待设施、游乐游览项目、消防安全、水上旅游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举办大型节庆活动时活动场所要根据场地实际容量,严格控制人数,严禁超员售票;对场地内的通道、阶梯、出入口以及停车场等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部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人负责,防止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旅游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六)切实抓好旅游特殊时期时段和旅游交通安全
旅游特殊时期是指旅游业逢遇国家重大节庆、重大活动的时期,特殊时段指两个黄金周以外的冬季冰雪、学生暑期旅游等出游比较集中的时段。2014年1月至3月是我市冬季冰雪旅游安全集中时期,其旅游安全的重点是:设施安全,保证冰雪气候下旅游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防止恶劣天气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和设施事故;消防安全,冬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一定要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整改控制力度;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和触电事故。6月至8月暑期旅游的安全重点是:食品卫生安全,不发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防暑降温,不发生群体性中暑事件,暴雨季节,不发生漂流等安全事故。
旅游交通安全是旅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各地旅游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运营车辆安全运营的规范和管理,发现旅游交通隐患及时到当地交通部门反映。二是旅行社必须租用具有旅游客运营运资质、技术性能合格、符合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旅游汽车,完善租用合同手续;导游人员在用车时,一定要验证所用车辆是否与合同相符。如果发现车辆与租赁合同不符的,导游人员应拒绝使用该车。三是旅行社组织汽车团队旅游时,要及时掌握旅游地危险路段及大风、大雨、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及时向旅游汽车公司发布安全提示,要求旅游汽车公司采取主动措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四是旅行社组织自驾车旅游时,要与旅游者签订好旅游合同,尤其要对游客自驾车的安全性能和驾驶资格严格把关,严防“病车”或无证上路,切实保障自驾车旅游的交通安全。
四、做好2014年旅游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各单位、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旅游安全负全面责任。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的领导要从重庆市旅游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站在对旅游者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旅游安全工作及保稳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抓好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各区县旅游局要加强对区域内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车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齐心合力,社会齐抓共管的好局面。
(二)健全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各区县旅游局要根据旅游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游客密集景区的人员疏散预案。
各单位要对自己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实地演练。旅游饭店和A级景区要做好消防预案演练。
建立有效的危机及反恐协调处理机制,各区县旅游局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安监、质监、应急、国安、国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种旅游安全事故,维护全市旅游市场和社会安全稳定。
(三)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积极参加全国一年一度组织的“安全宣传活动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旅游安全形式,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抓好安全成为广大干部员工的共识和行动。
抓好安全工作信息交流。各单位、各旅游企业要及时总结本部门抓安全的经验和做法,以安全联席会议、简报、座谈会、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相互交流和探讨,随时掌握安全工作新动态,共享旅游安全防范和处理案例,探索搞好安全工作新途径。
开展安全培训。认真抓好安全培训工作,各单位、各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职工安全培训,让职工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普及旅游安全常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知晓应急和处理安全事故的程序,从根本上构筑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屏障。
(四)继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
要树立抓综合治理工作就是抓安全,抓安全是促发展,抓稳定是保发展的观念。注意安全和稳定情报信息搜集,密切注意存在的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在认真排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加以解决或及时反映,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五)严格责任追究
2014年,要对开展安全“双基”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打非治违、四大行动等工作不力,安全检查排查走形式搞过场,安全值班擅离职守等不作为或作为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及“四不放过”原则、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和行政首长问责制,严格追究责任。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行业企业要制定相应的2014年旅游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各区县旅游局将2014年旅游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于2014年1月25日报送市旅游局法规监管处,2014年12月25日报送各单位2014年旅游安全工作总结。市旅游局联系人:包中敏,电话:63235064(传真)。QQ:854070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