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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解读

时间:2018-05-1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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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奉节实际,制定《奉节县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n5奉节风景网

  《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社会主体信用信息的守信失信“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行为。5n5奉节风景网

  《办法》规定,在“信用奉节”开设专栏,依法依规发布全县信用“红黑名单”。5n5奉节风景网

  《办法》详细列出了红黑名单的适用范围。对“红名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包括“绿色通道”“容缺受理”、信用加分、优化检查频次、优先享受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等联合激励措施;对“黑名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包括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行政许可证发放、限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严格限制申请财产性资金项目等15项联合惩戒措施。5n5奉节风景网

  《办法》规定,“红黑名单”发布、联合奖惩措施实施前,发布、实施主体应向被发布、被实施主体发出风险提示通知,有异议的主体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受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复核、更正,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复核无误后才能正式发布。5n5奉节风景网

  《办法》规定,“红黑名单”公开期限为2年,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公开期限届满,从公开页面删除,转为内部存档。5n5奉节风景网

  《办法》规定,在“红黑名单”公开期间,守信主体如出现失信行为,发布单位评估审核后,撤销其守信“红名单”,失信主体积极纠错并取得较大成效,可提出书面申请,发布单位认可的,可撤销其失信“黑名单”。5n5奉节风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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