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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 规定胖子不能当上交警

时间:2007-08-2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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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的言谈举止、身材长相代表着一个国家司法部门的形象。最近一段时间来,乌兹别克斯坦警方开始进行整顿警察形象的活动。由于交通警察在马路上工作,经常接触公众和外国游客,因此交警成为展示警察队伍形象的窗口,乌兹别克斯坦交警部门做出决定,身材过胖或矮小的人今后将不能担任交通警察。
   
    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纳曼甘州交通警察局局长胡多伊别尔加诺夫正在主持全州交通警察重新注册、发证上岗的工作。根据纳曼甘州交通警察局的最新规定,如今,身高不到1.8米的人不能被录用为交通警察;而身高达到标准,但体重过重的人也不能被录用为交通警察。胡多伊别尔加诺夫介绍说,交通警察主要在户外工作,因此他们必须要有良好的外在形象,身材矮小或体重过胖这些因素都不利于竖立警察队伍良好的公众形象。

  与纳曼甘州接壤的费尔干纳州,该州交通警察局也在开展交通警察重新注册、发证上岗的工作。目前,费尔干纳州交通警察局已经有87名交通警察由于身高或体重不合格而遭到解雇。

  报道说,乌兹别克斯坦并不是第一个对交通警察身高和体重有限制的国家。在摩尔多瓦,该国交通警察的身高就不能低于1.75米;体重不能过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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